肇庆市财经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、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,促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。 二、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:叶勇彬 副组长:冯文翔 成 员:陆霞、陈培英、凌丽冰、陈进东、黄滢、陈素琴 三、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与职责 (一)组长工作职责 1.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,组织开展、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。 2.加强领导,统一布局,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。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。 3.负责严把学校公文、会议标语、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关。 4.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。 5.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、检查、评估内容。 6.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。 (二)副组长工作职责 1.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及有关纪录。 2.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、实施及总结,并做好资料的收集、归档。 3.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。 4.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,规范、制作、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,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。 5.加强教学管理,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。强化训练,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。 6.督促、检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 (三)小组组员工作职责 1.陆霞、凌丽冰负责办公室上传下达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,协助组长开展工作。 2.陈培英、陈素琴负责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、活动的开展和记录、档案资料的整理,协助副组长开展工作。 3.陈进东、黄滢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图片资料、影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、校园网站语言文字专栏的建设。 |